3月2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首府出台管理办法规范施工围挡,杜绝扬尘污染。
据了解,根据《呼和浩特市施工围挡设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沿场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落地防溢围挡,除固定出入口外,不得留有缺口,不得出现场,物料浆水等不得外溢污染旁边的环境。施工围挡应使用专用硬质定型材料或采取砖砌砖筑的方式设置围挡,不同施工期围挡材料不同,禁止使用锈蚀、残破、易损毁的材料作为施工围挡。围挡高度一致,不低于两米,色彩和谐美观。在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设置施工围挡的,根据相关要求采取通透性围挡,不得影响交通路口行车视距。此外,实施工程单位需在施工围挡出入口适当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有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和施工工期等工程基础信息。实施工程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工程完工前及时拆除围挡,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记者 郝儒冰 实习生 闵 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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