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8月2日16:00,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咸阳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07件,现将第十四批交办22个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信访举报反映“礼泉县新时乡坡上村有一个塑料加工厂,加工时的噪音以及灰尘非常大,严重污染生活环境,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信访投诉的“塑料加工厂”位于礼泉县城关街道办新时社区坡上村村北路西村民庄基房内,该工厂占地300平方米,厂房一栋两间,内有塑料粉碎设备1台,主要粉碎废旧塑料。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内堆放有部分废旧塑料原料及破碎产品,无任何手续。
经甄别,该工厂无相关报批备案手续,确定该工厂为“散乱污”取缔类企业,并立即进行取缔。
信访举报反映“旬邑县太村镇胡家村一组村民胡看柱,在自己家中养猪,异味污染很严重,苍蝇非常多,严重污染生活环境,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胡看柱家位于旬邑县太村镇胡家村一组新村第一街中心,周围300米范围内有住户88户,该户利用院内空地养猪35头。现场检查发现,该户无灭蝇设施,苍蝇乱飞、臭味严重,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依据《旬邑县畜禽禁限养区划定方案》责令胡看柱立即将现有生猪变卖或搬离至符合养殖条件的场所,对场地进行消杀,目前,该户所有生猪均已出售,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完成。
信访举报反映“淳化润镇郑家村三组,温氏集团养猪场,将死猪装袋放在三组的生产路上,导致非常严重的异味污染,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投诉涉及养殖场为淳化县润镇沟东村跃丰禾养殖有限公司,属于咸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合作公司。建设存栏10000头新型全自动猪舍9栋(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养殖粪污严格按照“干湿分离、高温发酵、腐熟后还田”,场区严格执行消毒等措施,生物安全体系健全。猪舍附近的生产路上未发现有死猪堆放。经调查了解,该公司7号、8号、9号猪舍门面对生产路,在日常生产中,为防止非洲猪瘟交叉感染,遂将病死猪直接通过外墙开口经围墙边生产路转运至场区化尸井进行无害化处理。
经调阅近期视频监控,6月27日,该公司途经生产路将7头死猪转运至化尸井,用时大约5分钟左右。淳化县农业农村局责令该公司对此类行为立即整改。对场区病死猪围墙转运口进行封堵,针对7号、8号、9号猪舍在场区内开设病死猪专用运输通道。由淳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逐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生猪生产各类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信访举报反映“礼泉县建灵镇梁东村有一个垃圾场,每当遇到刮风天气的时候,各种垃圾就会吹到耕地里面,影响村民正常耕种,现建议取缔垃圾场,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群众反映垃圾倾倒区域位于礼泉县昭陵镇(原建陵镇区域)凉马村东约600米处沟崖边,堆有生活垃圾约10方。经现场查看及走访群众了解,因周边群众自发在此倾倒日常生活垃圾,逐渐形成垃圾堆放点,遇大风天气,存在垃圾袋飘飞至群众果园现象,对群众耕作造成一定影响。
由礼泉县昭陵镇政府牵头,立即对堆存垃圾全部清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并开展土地复垦。
信访举报反映“顷邹群在彬州市龙高镇甘池村三组,有一个养殖场,距离村民家只有1000米左右的距离,存在严重的异味污染,并且污水横流,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问题业主单位为彬州市同裕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地址为彬州市龙高镇龙马村甘池新村南,距离最近的群众生活区直线米,属于规模养殖。该养殖场占地68亩,场内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分离,配电房、兽医室、消毒设施、沼气池、饲料间等基础设施到位,共有猪舍28栋。截至2021年6月12日,养殖场将存栏生猪全部出售,目前无存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因粪便堆积发酵的覆盖措施不到位有异味产生,场区雨水排放设施有破损,雨水流入化粪池后造成污水溢出。
7月20日,彬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19条规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2021年7月26日前整改到位。责令每天对场区和周边进行灭蝇喷杀;组织工程车辆对未处理完的粪污进行黄土覆盖、堆积发酵,7月20日,场区雨水排放设施和通道已整修到位,有效防范雨污混流。
信访举报反映“1.泾阳县云阳镇滑里村村干部蔡克斌在2020年6月份左右,将滑里村原垃圾坑的绿化树损坏之后,填埋西安市的建筑垃圾,一车收600元,严重破坏了土地,希望尽快处理。2.泾阳县云阳镇镇上的生活垃圾污水,直接排到张屯村及滑里村的污水渠里,造成水渠有堵塞,异味情况。极度影响村民生活,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1.该处发现堆放有建筑垃圾,约80方。经走访周围群众了解,建筑垃圾为7月17日晚外来车辆偷倒。蔡克斌应为滑里村党员蔡克宾,群众投诉反映的其联系倾倒建筑垃圾收费问题,正在组织并且开展调查。
2.该渠段内积水主要来自于泾阳县云阳镇区污水及周边雨水。泾阳县云阳镇处理规模为495吨/天,且镇区未实施雨污分流,经测算每天实际污水产生量约1000吨左右,已超过污水处理站的解决能力,导致部分生活垃圾污水溢流排至张屯村及滑里村的水渠渠段。近期雨水较多,出现非常明显积水现象。
1.举报问题查处情况:7月21日,泾阳县云阳镇党委对现场偷倒的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并对该生产路入口加装可拆解移动限高杆,不影响生产生活用车通过。蔡克宾联系倾倒建筑垃圾收费问题,待泾阳县云阳镇纪委调查结束后再行上报情况。
2.一是泾阳县云阳镇党委组织对渠道进行了再次疏通。二是泾阳县政府已于4月22日专题研究雪河干沟疏浚及治理工作,现已制定该排涝防洪渠三渠镇段疏通治理方案,施工类设计图纸已绘制,即将招标施工。三是对该渠沿线张屯村生活垃圾污水问题,泾阳县已将云阳镇张屯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列入《咸阳市泾阳县2021年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待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后按程序实施,计划8月动工,年底前建成投运。
信访举报反映“咸阳市风雨廊桥南岸东侧100米排水口排水有异味,水的颜色为黑色,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核查:信访案件反映的咸阳市古渡廊桥(风雨廊桥)南岸东侧100米排水口,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设立的白马河雨水排口,主要排放沣西新城东北部片区雨水,此排水口及排水管网不属于咸阳市建设、使用和管理。信访案件反映的异味主要由于雨水排口冲积渭城滩地形成的积水坑积水产生的异味。现场核查时管网没有排水,管口周围存有少量未流走的积水,经沣西管委会负责人张部长介绍,此排水口只在雨天排放雨水,其他时段无排水现象。
因行政管理职能限制,已及时将排水情况反馈沣西新城管委会,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收水区域的管理,避免投诉问题再次发生。
信访举报反映“长武县昭仁街道办代家岭村一组,代五权群众在村上办理了一家养猪场,肉猪有100多头左右,粪便随意倾倒在生产路上,且距离村民家不足10米,异味很严重,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长武县昭仁街道代岭村一组村民代五权宅基地东侧,占地约120平米,由彩钢瓦搭建而成,目前存栏生猪33头;养猪场地下建有化粪池1座,容积约5立方米,室外有抽渣口(用篷布覆盖),粪渣每两天抽取一次,用密闭塑料桶灌装,并用三轮电摩车运输到自家承包地堆肥,不存在随意倾倒问题。由于日常消杀不够彻底到位,养殖过程中产生粪污臭味,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养猪场距离周边住户较近、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由长武县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在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及时出售养殖的生猪,退出养殖经营,消除对群众的影响;对原养猪场粪污彻底清理、及时消杀到位、彻底消除臭味,确保不对周边群众继续造成影响。
信访举报反映“永寿县甘井镇洛安村三组北边有一个养猪场,由于猪场距离村民家很近,导致非常严重的异味污染,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核查:该养殖场位于永寿县甘井镇洛安村三组,距离洛安村三组村民居住区100米左右,共建成猪舍10栋,设计存栏2300头,现存栏育肥猪1530头。粪便采用人工干清粪方式,猪场建有阳光粪棚100平方米,建有尿液存贮池108立方米,配套有干湿分离机1台,按照文件要求,该猪场位于限养区范围内,且该养猪场蚊蝇消杀频次低,无记录,粪污处置设备干湿分离机使用频次不高,无粪污处置台账。
永寿县甘井镇人民政府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三日内整改完成:(1)场主立即清除院内杂草,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加大消杀频次。(2)粪便一定要经过干湿分离、堆积发酵后进行规范处置。(3)猪舍内外及粪棚加装灭蝇灯及药物灭蝇,做好灭蝇记录。待现存栏1530头育肥猪出栏后,10月31日之前退养或转产发展非养殖产业。
责任追究情况:现场对永寿县甘井镇洛安村书记胡雷雷及猪场经营者张文文进行批评教育。
信访举报反映“淳化县润镇甘沟八组,有一个100头左右的养猪场,由于粪便长期堆放不处理,且距离村民家不足200米,导致非常严重的异味污染,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核查:投诉所在地位于淳化县甘沟村八组,共有小型猪舍2栋,距其住房10米,距最近住户20米。2021年7月10日,镇村两级干部在排查适度养殖户时就发现,该养殖户能做到粪便日产日清,但由于雨天影响,造成粪便有短时间堆积现象。猪舍半径30米内有明显异味,刮风半径150米内有异味,对该户下发了“润镇畜牧适度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告知书”,同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建立了“畜禽适度规模养殖污染治理责任台账”。
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经淳化县润镇调查组协调处理,养殖户愿意将即将出栏的25头成年猪出售,已于2021年7月20日由淳化县润镇政府联系,帮助该户出售现存栏25头育肥猪,其余15头猪仔,10头能繁母猪,因无法出售,加之养殖防疫要求过高,无法在其他圈舍共同饲养,将严格按照畜牧适度规模养殖污染治理要求规范养殖,改造原有沤粪池,粪尿日产日清,集中处理,定期对圈舍进行消杀并采取防蝇虫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信访举报反映“旬邑县湫坡头镇甘家店村八组养猪场,养猪场门头是农资科技有限公司,养猪场的粪便全部在猪场北边露天放置,异味污染严重,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旬邑添成养猪专业合作社,位于旬邑县湫坡头镇甘家店村八组与罗家村交界处,占地27亩,猪舍12座,存栏约580余头,该项目配套建设了办公及生活用房、沉淀池、堆粪棚等设施。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粪棚内未安装固液分离机,猪粪和猪尿等畜禽养殖废弃物未做处理,全部存放于沉淀池内,臭味扩散较重,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39条规定,决定对该合作社进行关停整治,待相关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到位、环境卫生达标后,方可接着来进行养殖。责成县农业农村局依照有关规定法律进行处罚,目前,正在按有关程序办理。
责任追究情况:由旬邑县湫坡头镇纪委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目前,正在按有关程序办理。
信访举报反映“兴平市南位镇道(倒)王村村东边,有一条古老的河道,最近一个月的时间,被别人倾倒了很多的建筑垃圾,严重破坏了河道的水源,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核查:兴平市南位镇道王村东边有一条荒废的沟壑,长约300米、宽约50米,周围有群众居住,沟内干枯,未发现水源。由于多年沟内无水源,杂草丛生,周围部分群众雨天将雨水排放沟中,环境脏乱差,黄土覆平中间混有少量砖块瓦砾。
在2017年4月7日至2021年6月16日秦汉新城代管南位镇期间,兴平市南位镇为了改善旁边的环境,上报秦汉新城审批同意后,启动实施了坑塘整治项目,主要对沟壑用黄土覆平后进行绿植。项目施工方陕西鸿源福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由于操作不严格,回填的黄土中混有少量砖块瓦砾,应为群众所反映的“倾倒了很多的建筑垃圾”。对此,兴平市南位镇要求施工方停止作业,清理黄土中混有的砖块瓦砾,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规范建设。
信访举报反映“兴平市西吴镇寨北村村干部未向群众告知,就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农田里面和灌溉渠里面,导致村民无法灌溉,并且侵占了农民的农田,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核查:兴平市西吴办寨北村区域的宝鸡峡渭管局北干渠南岸陕西中冠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和方便群众从事农业生产,对该村北干渠南岸生产路适度加宽。在修路过程中,因路面加宽占用部分群众荒坡地(非耕地)约10.959亩。
陕西中冠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涉及的150户群众达成协议,按每亩36500元赔付,7月中旬已向群众赔付30万元。同时因修路,个别群众从紧临北干渠39斗渠的渠岸(土岸)通行,对渠岸造成一定踩踏。目前,兴平市西吴办已责成陕西中冠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渠岸做加固,提升灌溉能力。
责任追究情况:兴平市西吴党工委对寨北村党支部书记祁亚群进行批评教育,对村“两委会”班子集体约谈。
信访举报反映“兴平市马嵬镇索寨村村口,有一个几十亩的耕地,被私人推平之后,进行废铁交易,严重破坏了耕地,废旧机器拆后有大量的油渍污染了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核查:群众投诉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为陕西诚瑞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兴平市兴乾路口北500米,占地面积约2.2亩,为一般农田,主要营业范围为废弃陈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及销售等。收购的部分废旧钢铁中有油渍物质沾染,主要堆放于该公司地磅北侧,占地面积约150平米左右,因长期存放、雨水冲刷等原因,导致收购的钢铁中少量油渍滴洒到土地上,该公司无废旧机器拆解情况。
马嵬办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业整顿,规范管理;对含有油渍存放的区域内的物资做全面清理,目前已腾空场地;该公司对区域内的含油废土做全面开挖清运,清运方量约50方左右,截止7月20日已全部清理到位,拉运至兴平市赵村镇宋村建材厂做为制砖原料进行处置,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
责任追究:兴平市马嵬街道对索寨村直接责任人任三余进行谈话提醒;兴平市商务局对该局包抓科室干部吕飞虎进行谈话提醒。
信访举报反映“兴平市西吴镇寨北村,有人在村民的集体耕地里面倾倒建筑垃圾,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核查:在兴平市西吴办寨北村区域的宝鸡峡渭管局北干渠南岸,有一条砖渣铺设的宽约8米、长400米的生产路,周边未发现倾倒的建筑垃圾。
信访举报反映“兴平市马嵬镇史村,兴化渣厂项目在倒完废渣之后,没有覆土,没有绿化,现在已经变成了经营场所(废渣晒干之后卖掉),极度影响生态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兴化渣厂为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干式贮灰场工程,项目位于兴平市马嵬办史村南边的沟道中,设计总库容138万m³,库区面积114131.4m2,服务年限为20年,该项目于2014年12月3日取得原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2015年9月份开始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现场废渣全部用密目网苫盖,有10台雾炮机和围挡喷淋抑尘设施,沟道未填满,已停运约2个月。兴化集团2019年3月与冀东水泥厂开展了气化渣综合利用工作,将贮灰场内的气化渣进行二次综合利用,因贮灰场内气化渣需二次利用且未填满,目前尚不适宜覆土绿化。
一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督促兴化集团公司响应煤渣综合利用鼓励政策,对脱水后的废渣循环再利用,目前正在实施现场整治;二是由兴平市马嵬办监督兴化集团加强贮灰场抑尘设施运行养护,提高抑尘设施使用频次和源头控尘效果;三是由兴化集团继续加强场内和周边抑尘措施,坚决杜绝污染问题发生。
信访举报反映“兴平市南位镇三余村2组,1.陕西迪隆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吴凯教合作租用村上的土地,在租用的土地内用污泥养蚯蚓,现在已经不养了,但是污泥还未清理完,污泥异味污染很严重,并且影响土壤;2.该公司给租用的耕地内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西咸北环线米处兴平市南位镇三余村地界的空地,堆积的污泥为陕西迪隆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租用群众土地养殖蚯蚓所用的原料;“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为陕西迪隆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拉运污泥时为了方便运输用砖渣铺设的一条长100米、宽3米的便道。
2021年3月28日,秦汉新城综合执法局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做处罚。4月2日,秦汉新城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单位对现场污泥和周边土壤进行了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合格。公司在整改污泥问题时,村民因担心处理现场杂物(清理地面杂草、砖渣道路、旋耕土地等)产生费用无人承担而阻挠污泥拉运,导致现场剩余约120吨污泥未能彻底清运。对于群众信访举报问题,7月16日南位镇已督促陕西迪隆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环保要求将剩余污泥运送至兴平市马嵬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处置,拉运、处置过程由市生态环境兴平分局全程监督指导。7月23日,租地当事人吴凯教与群众签订租地终止协议,一次性支付村民清表、复垦等费用7.8万元,由村民自行清理便道砖渣并进行复耕。目前,现场堆放污泥已全部规范化清运完毕,吴凯教已向群众支付便道砖渣清运、土地复垦款项7.8万元,预计5日内完成砖渣清运和土地复垦工作。
信访举报反映“礼泉县西张堡镇东寨村,村民经常将生活垃圾倒在村内的壕内,异味污染很严重,污染生活环境,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信访投诉的“垃圾壕”位于礼泉县西张堡镇东寨村三组,壕内无倾倒生活垃圾现象,壕西侧有村上设置的垃圾收集桶3个,垃圾桶周边发现有零散倾倒的约2立方米生活垃圾,现场堆放的生活垃圾有刺鼻异味。该垃圾点为当地村民倾倒生活垃圾形成,虽然设置了3个垃圾收集桶,但仍存在村民随意将垃圾倾倒在周边的现象。
针对现场堆放的垃圾问题,礼泉县西张堡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后的现场使用黄土覆盖、消杀;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倾倒于垃圾桶内,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垃圾乱堆乱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查处;由礼泉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安排专人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并规范清运处置。
责任追究:礼泉县西张堡镇纪委对西张堡镇双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思学及西张堡镇包村干部刘争强分别给予谈话提醒;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的东寨村党员李德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信访举报反映“秦都区经电南路实验中学东南角,有一个盖楼的项目,7月26日存在昼夜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信访举报反映的施工噪音来源于咸阳市实验中学07幢学生公寓楼项目。该项目于7月26日15时开始浇筑六层顶板混凝土,浇筑方量约140方,原计划当晚21时浇筑完成。因17时10分左右,臂泵堵塞发生爆管现象,修东西的人于20时30分左右维修完成,21时重新开始浇筑,7月27日凌晨1时50分完成六层顶板140方的混凝土浇筑工作。
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针对陕西共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超时施工作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第56条规定,对其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暂停办理该项目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作业申请3个月;责令该项目施工方在以后的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严格遵循施工规范要求做施工,降低施工噪音排放。
信访举报反映“乾县阳洪镇上陆陌村,在修建泔惠渠项目的时候,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村民的耕地里面,影响村民正常生产,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阳洪镇上陆陌村的泔惠渠上陆陌段翻修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数都用在村民的农田灌溉。经对群众反映的泔惠渠上陆陌村段附近做全面排查,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
经走访了解,在泔惠渠上陆陌村段翻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阶段,泔惠渠施工期间曾在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存在建筑材料(沙子、石子、水泥)堆放现象,该项目所处地块为一销毁场,非基本农田,无村民在此耕种;2021年6月完工后,实施工程单位已将现场搅拌机设备和建筑材料清运完毕。
乾县阳洪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宣传、提醒群众工作,特别是正在施工的工地和修建房屋的单位及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做到无害化处理;由乾县城管执法局负责,逐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由泔惠渠管理站负责,加大对泔惠渠的日常巡查,若发现渠岸周边有垃圾倾倒现象,及时联系辖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清理及查处。
信访举报反映“乾县大杨镇群众王合刚,给阳峪镇三兴村三组和四组的沟里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已经持续了2年时间,村上及镇上都知道此事,曾经处理过,但是并未处理彻底,乾县环保局也表示处理不了此事,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生活,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垃圾倾倒点位于乾县陈家洼村三兴组东侧一荒沟内,村道至该荒沟道路为坑洼土路,道路狭窄,距离最近的村庄约1公里。现场发现建筑垃圾约500方。
经查,2020年10月,曾有群众向阳峪镇政府反映倾倒垃圾问题,阳峪镇政府在接到举报后,多次组织镇村干部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制止。2021年5月29日,阳峪镇政府联合县城管执法局、镇派出所对偷倒建筑垃圾车辆进行查扣,并处罚款1000元。此后,再未发现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现象。经调阅12345、12369、县长信箱及举报电话相关记录,市生态环境局乾县分局未接到过此案件相关举报信息。
乾县城管执法局、阳峪镇政府正在对王合刚的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做出详细的调查;乾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治理方案,正在推进治理工作。
责任追究:乾县阳峪镇纪委对陈家洼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辉和副主任刘征兵进行诫勉谈话,对包村干部徐增社进行提醒谈话。
信访举报反映“高新区咸兴路咸阳精诚铸造有限公司西边50米有三家收废铁的,露天切割废铁时灰尘污染非常严重,并且噪音非常大,希望尽快处理”。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咸阳市秦都区留印村(咸兴路北原留印工业园)内,“三家收废铁的”分别为:陕西诚兴瑞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咸阳东东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及咸阳中鑫愿达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主要营业范围为废旧金属的回收、粉碎、金属材料切割焊加工、废旧金属销售。
三家企业均未办理相关手续,均存在露天切割废铁行为,物料堆场及进场道路未完全硬化导致扬尘现象严重,露天拆解、机械运行、切割作业时粉尘现象及噪音污染较大等问题。
由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负责,监督3家企业立马停止生产,严禁切割、加工、拆解等机械作业;由渭滨街道办事处、秦都区商务局负责,督促3家企业自行清场,已于7月31日完成;由渭滨街道办事处负责,8月10日前完成3家企业的取缔。
责任追究情况:秦都区渭滨街道办事处对留印村委会委员冯忠义进行诫勉谈话;秦都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对秦都区商务局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咸阳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