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青岛市行政处分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渠道公示了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5734号处分决议书关于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案子,案子显现当事人首要违法事实为:2023年9月25日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西海岸新区辛安河路南侧四砂泰利莱(青岛)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西侧路途进行辛安工业园配套路途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置围挡私行占用城市路途,占用城市路途长3.5米,宽2.7米,面积9.45平方米。
根据《城市路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则,10月17日,西海岸新区归纳行政执法局对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1000.00元的处分决议。